Romans 6

1那麼,我們可說什麼呢?我們要常留在罪惡中,好叫恩寵洋溢嗎? 2斷乎不可 !我們這些死於罪惡的人,如何還能在罪惡中生活呢? 3難道你們不知道: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,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? 4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,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,從死者中復活了,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。 5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,已與祂結合,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, 6因為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人已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了,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,好叫我們不再作罪惡的奴隸, 7因為已死的人,便脫離了罪惡。 8所以,如果我們與基督同,我們相信也要祂同生, 9因為我們知道: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,就不再死亡;死亡不再統治祂了, 10因為祂死,是死於罪惡,僅僅一次;祂活,是活於天主。 11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是死於罪惡,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的人。 12所以不要讓k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,致令你們從祂的情慾, 13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,作不義的武器;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,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,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,當作正義的武器: 14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,因為你們已不再法律權下,而是在恩寵權下。 15那麼,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,而在恩寵權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 16難道你們不知道:你們將自己獻給誰當奴隸,而服從他,就成了你們所服從者的奴隸,或作罪惡的奴隸,以致死亡;或作順命的奴隸,以得正義嗎? 17感謝天主,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,現在你們卻從心裏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, 18脫離罪惡,獲得了自由,作了正義的奴隸。 19為了你們本性的軟弱,我且按常情來說:你們在從前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當作奴隸,獻於不潔和不法,行不法的事;如今也要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當作奴隸,獻於正義,行聖善的事。 20當你們作罪惡的奴隸時,不受正義的束縛; 21但那時你們得了什麼效果?只是叫你們現在以些事為可恥,因為其結局就是死亡; 22可是現在,你們脫離了罪惡,獲得了自由,作了天主的奴隸,你們所得的效果是使你們成聖,結局就是永生。 23因為罪惡的薪俸是死亡,但是天主的恩賜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內的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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